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确保中国共产党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顺利召开,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换届选举纪律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召开中国共产党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是全校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和校党委的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选举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统筹组织。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坚决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严肃性。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把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学校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加强宣传教育,严明纪律规定
各二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 国家监察委员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发〔2021〕2号)文件精神,做到“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详见附件)。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换届选举始终。要通过“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纪律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遵守纪律规矩的自觉性。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讲党性、讲规矩,顾大局、守纪律,不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诽谤或中伤他人、扰乱视听,不听信、传播影响换届工作的不实言论。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参与监督,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赋予的权力和相关要求,对党代表和“两委委员”酝酿、推荐、资格审查和选举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违反选举规定、侵犯党员和代表权利等行为,坚决防止拉票贿选等各种不正之风,坚决维护换届纪律权威。
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听取广大师生对换届选举纪律问题的反映或意见建议,坚持抓早抓小,对违反换届选举纪律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整治换届选举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因履行职责不力,导致本单位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发现的违反换届选举纪律情况及时通报曝光,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欢迎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监督,如发现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和违规现象,请通过以下方式向校纪委反映。
来电:025-85864012 85864202
邮箱:jwb@niit.edu.cn
附件:“十个严禁、十个一律”换届纪律要求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年9月14日
“十个严禁、十个一律”
换届纪律要求
一、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