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纪委委员工作职责(试行)

发布者:郁凯荣发布时间:2022-11-23浏览次数:194

校纪委委员工作职责:

(1)坚决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认真学习贯彻学校 党委、上级纪委和学校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

(2)参加学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重要会议,研究、 决定纪检监察工作重要事项,贯彻执行纪委会议的决议和决 定。

(3)监督检查联系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情况。配合学校纪委、派驻监察专员办对联系单位重要信访、问题线索、违纪案件进行核实、查处。

(4)指导所联系的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工作,提出 工作建议。

(5)密切联系师生,转递师生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向 学校纪委报告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情况。

(6)根据学校党委、纪委统一部署安排,参与巡视巡察、 检查考核、述责述廉等工作。

(7)主动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报告履职尽责情况。

(8)完成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