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刘小敏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次数:9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五一”、端午节假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十四届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遏制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持之以恒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教职工的廉洁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宣传正面典型,强化警示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干部坚决落实“三个务必”要求,廉洁奉公树立新风,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涵养正气,促进干部职工在学校事业发展中更好担当作为。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纠“四风”树新风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越往后越严”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作风建设。

二、严明纪律要求,抓好作风建设

严肃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各种特产以及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消费卡、电子红包等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公款旅游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严禁违规购买、消费、收受高档烟酒以及“吃公函”“吃食堂”“吃下级”“吃老板”等隐形变异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严禁节日期间带班领导、值班值守人员私自离岗脱岗;严禁其他违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三、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

“五一”、端午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的节点,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紧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把反对四风、反浪费和反腐败统筹起来,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踩红线、闯雷区的违规违纪问题,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畅通举报电话、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师生举报,回应师生关切。

校纪委监督电话:025-85864202,校内短号:65094

校纪委举报邮箱:JWB@niit.edu.cn

附件1: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六条禁令”).pdf

附件2: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七条红线”).pdf

附件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pdf

附件4:江苏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pdf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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