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提高各级党组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强化作风建设;大力纠治“四风”,始终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责任全链条压实,形成纠治“四风”的强大合力。
二、目标任务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抓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借培训之名组织公款旅游典型问题案例学习,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活动:
(一)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1.出差人员应当为公务活动必须参加的人员,是否存在随意扩大出差人员范围情况;
2.是否存在开具虚假公函,赴外地出差情况;
3.出差时间应当以履行公务时间为准,是否存在随意延长出差天数情况;
4.需要出差的人员原则上应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国内差旅审批单》,明确出差内容、时间、人员、预算、经费来源等,是否存在审批手续不严格、补办理等情况;
5.是否存在未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超支部分费用采取虚开发票报销的情况;
6.省内外出差产生的住宿费,是否存在以上限标准,虚开发票,不据实报销的情况;
7.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食宿费和市内交通费由会议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含在所缴纳的会议费中),是否存在重复申请或计算发放伙食补贴的情况;
8.是否存在借出差名义公款旅游的情况。
(二)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未按照“先审批、后举办”的报批程序的情况;
2.是否存在超预算开展培训的情况;
3.是否存在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的情况;
4.是否存在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的情况;
5.是否存在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情况;
6.是否存在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的情况;
7.是否存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的情况;
8.是否存在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9.是否存在培训期间安排高档套房,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上高档菜肴,提供烟酒的情况;
10.是否存在虚报培训费用的情况。
(三)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问题情况
三、工作步骤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和整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查摆问题。对照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办法,逐条逐项开展自查,找准找全当前存在的“四风”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深入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2.整改纠正。结合部门单位和个人对工作中查找和反馈的“四风”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倒排时序进度,逐项对账销号。
3.立规明矩。把制度建设贯穿此次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全过程,党政相关部门要牵头对作风建设制度规定进行一次系统梳理,结合深化作风建设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查找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长效监管,推进源头防治。
四、时间安排
1.4月26日至5月18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对照通知要求,周密安排,组织开展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对发现问题的要同步整改、即查即处。
2.5月19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将自查自纠和整改开展情况报告报送校纪委监督检查处。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从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狠抓作风建设,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以上率下、层层带动,形成“头雁”效应。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要在严肃开展个人自查自纠、持续转变作风的同时,认真查找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把自查自纠各项要求融入分管业务,严抓严管,传导压力,推动解决“四风”问题。
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此次自查自纠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负起担当、扛起主体责任,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4.相关职能部门在做好本部门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强化监管的具体措施,推动源头治理、长效监管。计财处负责对2021年1月1日以后的接待、会议、通信补贴、差旅补助等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处负责对财政经费管理和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加强审计监督。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业务监管,不断巩固发展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5.校纪委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督办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以及自查自纠工作中瞒报漏报、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并及时通报曝光。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苏省监委派驻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